- 2014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2月1日截止,尚未繳納者,請儘速繳納
納稅義務人如尚未收到地價稅繳款書,可逕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申請補發(fā)。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者,應注意繳納期限截止日之存款餘額是否足夠提兌地價稅款,如有不足,宜儘速補足,以免影響自身權益。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,請多加利用多元繳稅管道,其相關細節(jié)可參閱繳款書之繳稅說明或至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(wǎng)」(網(wǎng)址http://www.etax.nat.gov.tw)「線上服務」項下「電子申報繳稅服務」查閱。